南京一栋住着众多法官或退休法官的小楼面临拆迁。为了保住房产,或获得合理补偿,住在这幢楼里的31名法官,将一纸诉状递至南京市中院,以集体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南京市房管局列为被告。
10年的“法官楼”
被誉为“南京速度”的拆迁,在一幢孤零零的住宅楼前戛然而止。因为这次拆迁,遇到了一群特殊的“钉子户”——31名法官业主。但接下来谁也不知道,它会不会被强拆掉。
这栋位于鼓楼区核心地段的“华新巷2l号”小院,于2000年6月竣工,至今尚不足10年。而居住于此的业主共有34户,其中绝大多数为江苏的法官或退休法官。
早在2007年,鼓楼区宁海路的拆迁改造动议就已提上议事日程,政府将在宁海路建“欧洲风情一条街”。2009年初,有关该项目的进度要求被写进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的工作报告中。到4月份,宁海路上已经高高挂起了奖励提前搬迁的条幅。
听说拆迁的消息后,华新巷21号的业主表示不能接受,他们中的代表说:该楼房龄不足10年,且远离宁海路五六十米,不应在“欧洲风情街”的范围内。
在公示的拆迁公告上,将被拆迁的华新巷2l号单独成院,只有一幢7层高的楼。地图上的华新巷21号在宁海路向东延伸出的一条小巷内,如果以宁海路75号的江苏省高院为出发点的话,由此向南约200米,再向东走五六十米右拐就到华新巷21号门口了,拐角处是“动迁二组现场办公室”,房门上张贴着动迁公示。
华新巷21号是江苏省高院1999年经南京市政府同意,并报经该市规划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依法审批建造的,总建筑面积3877.02平米,2000年6月竣工。房屋按钢混结构设计施工,楼面地坪全部整体浇铸,这在当时南京主城区多层住宅中实属少见。
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钢混结构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而这只是一个建议性的合理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寿命则可能超过50年。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辉律师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这一法律条款,成了法官“钉子户”们反对被拆迁的一柄“尚方宝剑”。
行政复议失败
“欧洲风隋一条街”的建设计划,可以追溯到2007年11月,意大利泊卡市政府代表团到南京鼓楼区参观考察。区长徐苏宁会见了代表团,双方就宁海路欧洲风情街项目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2007年12月16日,当地一家媒体以《宁海路将建“欧洲风情一条街”》为题,报道了宁海路欧洲风情一条街项目,由宁海路街道与意大利亚意达公司联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预计在第二年圣诞节前建成向市民开放,整个街区以“欧洲风情”为主题,涉及酒吧、餐饮、演艺、消费等多种业态,目标消费群锁定中高收入阶层和年轻时尚人群…… ......